在进口贸易代理中我们提供从与国外客户签单,开具进口信用证。我司业务操作方式简单方便,客户只需要将具体装箱资料提前传真或电邮到我公司,我司操作人员会根据所传资料提前输进出口许可证、3C认证,商检,通关,国内运输,付汇等全程服务。目前我们只提供在上海口岸入关的进口代理。其他口岸暂不受理。


 


一、代理费:
1. 以电汇方式付汇
按与外商签定合同金额的1%(上海客户), 1.5%(上海地区外客户)乘以付汇时的外汇汇率或进口税单上的
外汇汇率收取。 如单笔代理费金额未满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 以信用证方式付汇
如需开具进口信用证统一按与外商签定合同金额的1.5%乘以信用证付汇时的外汇汇率收取。
二、其他抽单,换单, 办理机电办进口登记表,进口化妆品食品标签, 通关, 提货, 以及国内运输等费用
以实际花费结算。在通关过程中出现查验及熏蒸等费用按实际结算。
三、付汇银行手续费按实际收取。
四、以信用证付汇的收取开证金额的30%保证金, 如为远期信用证则需提交相应的担保.
预付汇款在收到客户付汇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外付汇;货到付款在收到报关单后及客户付汇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外付汇(大批量的集中报关单付汇需7个工作日)


 


  签定合同-抽换单-报关预录-三检-商检(法定商检货物)-海关查验(属于抽检,非法定查验)-海关放行出税单-交纳税金-海关电子放行-提货。

  以上全过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关程序。

  进口清关环节枝节较多,如事先准备充分,单证齐全均可顺利通关。在此环节我们可事先通知客户并办理在清关过程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应的政府文件,并根据客户实际的货物品名提供最合理的海关商品编码及进口税率,以供客户参考。

  事先准备充分,及时清关提货。